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4-058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会议表决。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议案 2.00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3.00、议案 4.00、议案
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 3.00、议案 4.00 的生效以议案 1.00 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
提,若议案 1.00 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未通过,议案 3.00、议案 4.00 的表决结果不生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和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邮件须在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6:30 之
《参会股东登记表》
前发送至公司邮箱 labway@labway.cn(具体时间以到达本公司邮箱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杨晶晶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 268 弄 1 号楼兰卫医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778162
传真:021-31827446
邮箱:labway@labway.cn
邮政编码:200050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请参照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
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午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
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和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在“同意”、“反对”、“弃权”栏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中选择一项划“?”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熊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选举陆莲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投票说明:
或“弃权”的栏目里选择一个划“?”。
章。
附件 3: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是 ?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间以到达本公司邮箱的时间为准)。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