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7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申请人民币4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金禄”)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项下公
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人民币42,000万元的本金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已履行了其内部
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国内外销售;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92,135,874.82 2,726,158,347.59
负债总额 1,118,355,122.27 1,068,679,19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73,780,752.55 1,657,479,148.21
营业收入 1,164,272,756.52 1,331,099,728.86
利润总额 57,274,974.60 39,073,878.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940,022.70 42,409,451.4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项下实际发生
的债权及基于该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
高本金余额为42,000万元。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4,050.00 万元(含
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1%;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
函对应的担保总金额为139,050.00 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3.89%,全部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45,300.00万
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93,75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湖北金禄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