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哈
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焊华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哈焊华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45.34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15.37 元,募集资金总额 698,618,758.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57,639,206.3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0,979,551.66 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2086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共
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累计
项目名称
号 额 资金 投入募集资金
高 品 质 焊 丝智 能 生
产线建设项目
特 种 高 合 金焊 丝 制
备项目
工 程 技 术 中心 建 设
项目
合计 56,284.00 56,284.00 25,150.8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
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 调整前达到预定 首次调整后达到预 本次调整后计划达到
项目名称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特种高合金
目
工程技术中
心建设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特种高合金焊丝制备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
趋势确定。该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
程中,为了确保每个环节能够扎实推进,结合复杂的市场形势,对设备方案进行
反复评估论证,在设备方案评审上花费时间比预计要长,并对设备选型做了一定
优化,导致进度整体超出预期。目前主体设备已基本到货,但后续还需开展设备
调试、试运行以及设备验收工作,使得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在推进建设过程中,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提高
了项目建设的设计、投入和验证标准,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投入周期较原
计划延长;另外,该项目部分设备为国外进口,根据装置现场建设情况和已建成
部分装置的试运行情况,公司调整了部分实施方案,故延长了项目实施时间。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特种高合金焊丝制
备项目”及“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
出的审慎、合理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持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投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人
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六、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该事项不涉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哈焊华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强 赵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