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肉业: 光明肉业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20 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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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2021 年 12 月,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明肉业”或“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
    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
    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 2024 年 12 月
    服务能力,公司拟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   光明食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故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签订了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肉业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
称“光明肉业成员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
    鉴于光明肉业成员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光明财务公司的综合财务服务能力,
公司拟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
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由于光明食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
品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按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审议了《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由于光明食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集团全资
子公司,因此本次与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的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82488
   成立时间:1995 年 5 月 26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 263 弄 7 号
   法定代表人:是明芳
   注册资本:496,585.709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
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
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方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3.0119%;上海城投(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9.5007%;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光明食品集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光明食品集团资产总额 2,679.65 亿元,负债总额
净利润 25.19 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光明食品集团资产总额 2,642.71 亿元,负债总额
利润 8.02 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企业名称: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324270568D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39 号办公楼二座 33 层
   公司性质:光明财务公司是具有金融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的行业监管。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股东方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
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9%;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 10%。
   截止本公告日,光明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光明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36.28 亿元,负债总额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光明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292.07 亿元,负债总额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的内容
  在光明财务公司获得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光明财务
公司同意按本协议向光明肉业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包括:1、吸收存款;
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办理票据
承兑;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范围内的其他金融业务。
  (二)金融服务的原则
  各方确认并同意,光明财务公司为光明肉业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将遵守
以下原则:
为人民币 42 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吸收光明肉业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
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
款利率,且不低于光明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肉业成员公司发放综合授
信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
种类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的第三方发放
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光明财务公司向光明肉业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业务时,有权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明肉业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
高于同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
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承诺事项
   申请设立光明财务公司时,光明食品集团董事会已作出书面承诺,在光明财
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
本金,并在光明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光明肉业成员公司应定期向光明财务公司反馈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光
明财务公司的知情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光明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
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光明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二)光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
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
光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款利率为 0.05%-1.495%;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1,702,816,000 元,定期存款
利率为 1.4%-4.125%。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自光明财务公司取得的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449,974,676.33 元,利率为 2.8%-3.925%。
   截止 2024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款利率为 0.05%-1.30%;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1,657,636,000.00 元,定期存
款利率为 1.35%-4.40%。截止 2024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自光明财务公司取得
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65,000,000.00 元,利率为 2.25%-3.00%。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
次专门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光明
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
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行为规范,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5 票赞成、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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