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吉宏”)拟以自有资金 1,800 万美元认购香港开放式
基金型公司 Novus Spectrum Growth OFC 之子基金 Novus Spectrum Growth I Fund
的投资基金份额。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视资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 90 号大新行 9 楼 901 室
成立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秦亘蔚
注册资本:300 万港元
注册情况:已依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571 章)完成申请牌照,中央注
册编码为 BRU81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行已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的第
新视资本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等于其已缴股本数额。在 OFC 成立之时,OFC 以港元 1.00 元每股的价格发行
Growth I Fund 已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完成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注册
手续,中央注册编号分别为 BVD921 和 BVD922。
全球消费品行业,尤其是中东和非洲地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营销、分销消
费品的科技驱动型企业,以及从事该等产品的供应链、包装及零售的机构。
Novus Spectrum Growth OFC、Novus Spectrum Growth I Fund 与公司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香港吉宏与 Novus Spectrum Growth OFC 子基金 Novus Spectrum Growth I
Fund 签署的《基金认购协议》
(Subscription Agreement)、OFC 的保密发售备忘录
( Confidential Offering Memorandum )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 Supplement to the
Confidential Offering Memorandum)(以下统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情况或任何特定情况下降低最低认缴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吉宏以自有资金
出资 1,800 万美元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
费品行业,尤其是中东和非洲地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营销、分销消费品的科
技驱动型企业,以及从事该等产品的供应链、包装及零售的机构。
年,然后再延长 1 年。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有的管理股份不具有参与分红的权利。投资人股东持有的投资基金份额有参与分
红和分配资产增值部分收益的权利。
产价值的准年化 2%为管理费,基金管理人可酌情减免收取。分派采用瀑布式收
益分派机制。
在子基金处置投资或在董事决定的任何其他时间,所有与子基金所做投资相
关的收益在扣除管理费、费用、税项、子基金的开支和负债(「可分派收益」)后,
应在董事根据其唯一裁量权决定的时间分配给投资者股东,可分派收益按照子基
金的补充协议(Supplement to the Confidential Offering Memorandum)的条件及约
定顺序,以现金或实物形式进行分派。
回投资基金份额,受限于子基金的补充协议( Supplement to the Confidential
Offering Memorandum)所订明的其他条款限制。在基金结束时,投资基金份额可
被强制赎回。
(三)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金投资者实际交付认购或申购资金,并经份额确认成功获得有效基金份额之日起
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对当事人各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
解除。
在本基金存续期,基金投资者自全部赎回其持有基金份额之日起,不再是本
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日止。
五、公司相关人员认购投资基金份额及任职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也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六、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充分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把握投资行业发展的信息与趋
势,加快推进公司包装行业的海外布局和战略规划,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拓展需求,
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
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投资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及战略部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认购基金属于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
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募集失败的风险、管理人未持续履
行信息报送义务的风险、基金投资风险及税收风险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大对国
内外经济和政治形势、环境、相关政策及市场变化的研究与关注,加强内部控制
和风险防范,对基金运营开展进行持续的跟踪和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
运营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七、其他事项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金投资项目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
八、备查文件
I Fund 签署的《基金认购协议》(Subscription Agreement);
Memorandum )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 Supplement to the Confidential Offering
Memorandum)。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