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日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日联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
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 号),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5.1367 万股,发行价格 152.3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495.13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079.07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全部到位,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3214Z0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入进度
号 资金 资金
重庆 X 射线检测装备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合计 60,000.00 45,974.29 76.62%
三、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X 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X 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7,874.29
万元,累计投入进度 66.73%。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主要系:(1)公司结
合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持续扩充 X 射线源产业化产品结构,需增加相关
原材料投入;(2)受到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环境以及自
身发展战略后,拟减少该项目建设成本投入,控制相关成本。因此对“X 射线源
产业化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入 现拟投入
序号 项目 增减情况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合计 11,800.00 11,800.00 /
目前,该募投项目已经装修完毕,设备已投入使用,公司射线源生产按照原
定计划推进,但仍有部分设备进度款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二)“重庆 X 射线检测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并延期的具体
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重庆 X 射线检测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
集资金 19,788.13 万元,累计投入进度 70.17%。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主要
系:受物价及人力成本的提高,以及由于安全、环保等原因对建筑工艺要求的进
一步提升等原因,原计划的建筑工程费金额已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提升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公司资源,进一步加快生产基地建设。
因此对“重庆 X 射线检测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入 现拟投入
序号 项目 增减情况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合计 28,200.00 28,200.00 /
该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设计方案的确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各类
开工证件的办理等工作均稳步推进,公司实际取得开工许可证的时间为 2023 年
基本完工,目前处于厂房装修和设备购置阶段。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变的
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6 年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9,636.87 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85.09%。“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
因素。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一方面系 X 射线智能检测装备领域为技术
密集型领域,涉及到机械、电气、软件、算法等多方面技术,另一方面,公司下
游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新能源电池、铸件焊件及材料等检测领域产品工艺持续
更新迭代,公司研发团队需保持较好的创新能力,不断优化研发团队结构,引进
高端人才,紧跟市场方向,研发各类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产品,因此对“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入 现拟投入
序号 项目 增减情况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合计 11,325.00 11,325.00 /
四、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内部结构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出发,
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
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联科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科峰 吴志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