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 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8 17: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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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4-069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广
核金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沃”)近日收到了中标结果,确定中
标中广核新能源 2024-2025 年电缆设备框架采购(第五标段:光伏专用电缆)项
目,招标人为中广核 风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广核风电”) ,中标金额为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5)。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江苏金沃与中
广核风电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江苏金沃与中广核风电拟签署《中广核新能源
价格为人民币 18,309.90 万元(含税)。
  中广核风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18,309.90 万元,按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这同一关联人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为 29,487.17 万元。因本事项为
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
司已豁免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武
  注册资本:345.57 亿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2 区 2 号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
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
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
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
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 术推广 。( 除依法 须经 批准的 项目 外,凭 营业 执照依 法自 主开展 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2.9262%,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深圳中广核风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4.074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广核集
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入 275.43 亿元,净利润 74.33 亿元(已经审计);
营业务收入 154.47 亿元,净利润 50.60 亿元(未经审计)。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
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
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出售的产品为光伏专用电缆。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产品价格采用公开招标的
价格为基准,并通过实际情况变化调整定价,价格为公允的市场价格。
  五、协议主要内容
制,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执行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年);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积极拓展新能源市场,围绕新能源业务结合自身能力优
势、管理经验和质保体系,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关联方开展公平、互惠的合作,
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
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关联交易中的销售业务均有其他市场渠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江苏金沃与中广
核风电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签署的合同遵循了一般商业
条款,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销售光伏专
用电缆,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情
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缆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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