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
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进行审核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此次对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进行调整,是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所
调整,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飚鹏、贾萍、刘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