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8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
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
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
表》,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
及其他条款进行修改,按照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将《公司章
程》(修订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本)后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
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经营层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修订本)
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经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施行。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舆情管理
制度》,该《舆情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5 时在四川省成
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 51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102)。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