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4 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投能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核汇能”)增资 50,534.2949 万元。中核汇
能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
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事项无关联董事,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关联交易,未达
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
向中核汇能增资 50,534.2949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核汇能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经第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过去 12 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财务总监刘好为中核汇能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中核汇能为公司关联企业,故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务;地热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核汇能资
产总额为 1,360.29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297.58 亿元;2023 年度营
业收入为 99.35 亿元;净利润为 29.41 亿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中核汇能资产总额为 1,761.20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70%
营业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通用设备修理;智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清洁能源项目投资、
开发;输配电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886987.759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1 月 21 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
财务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核电资产总额为
核电资产总额为 6092.92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872.03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569.86 亿元;净利润为 163.13 亿元。
(二)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情况
因两名其他股东放弃参与本次增资,一名其他股东按现有比例
的 50%参与本次增资,基于本次增资中中核集团内部战略投资者的加
入及其他商业考量,经协商一致,原股东在增资扩股协议中均约定
同意放弃对其余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四、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引战对象为原股东及中核集
团内部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引战工作融资 789,598.3576 万元,其
中 65,275.4103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24,322.9473 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及中核资本合计增资人民币 600,000 万元,
增资后合计股权比例由 70%调增为 71.3644%;川投能源增资人民币
名席位。
本次增资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金额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亿元)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合计 78.9598 100.0000% 100.0000%
五、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本次增资评估值为
益账面价值为 122.86 亿元,增值率为 117.78%。
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根据新能源产业特
点及行业惯例,最终选取收益法的结果。
评估基准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六、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同主体:中国核电、国寿资产、川投能源、浙能电力、中信
证券投资、军民融合产投基金、珠海德擎混改三号、光核汇合、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核
汇能。
支付期限:收到缴款通知书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中核汇能一次性
缴付首期增资款,即各增资方应缴纳的全部增资价款的 50%;全部增
资价款的剩余 50%,由各增资方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全部足额
缴纳。
过渡期安排:目标公司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由本次增资后的甲
方和乙方按认缴出资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自首期增资款到账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
各方协助中核汇能完成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
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
伙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核汇能作为中核集团、中国核电非核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建
设、运营的专业化平台,主要从事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
电相关业务,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和突出的盈利能力。增资中
核汇能有利于中核汇能保持高质量发展,对于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
要、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服务股东方长远利益均具有重要意义,有
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一届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该交易;公司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以 11 票赞成,
次增资引战项目决策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增资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参股公司
的经营发展,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