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9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
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及OA系统发布了《湖北和远气体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上述
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职务、授予股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6日至
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或不良反映。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
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