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科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4 04: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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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6
号(双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以
现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元梧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
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为持续完善公司规范程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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