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达到总股本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鹿山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信息”)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
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较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权益变动达到总股本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公司
总股本从 2024 年 11 月 6 日的 98,703,173 股变动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的
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由 43.72%被动稀释至 42.49%,持股比例合计减少 1.23%,股东
权益变动比例已达到 1.00%。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
《关于权益变动达到总股本 1%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汪加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111************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韩丽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2322************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693594920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728 号 1 栋 301 房
法定代表人:韩丽娜
成立日期:2009-09-01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 5,24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
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52,4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
转债”,债券代码“113668”。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26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59.08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22.93
元/股。
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较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达到总股本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公司总股本从 2024 年
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
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43.72%被动稀释至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股份 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汪加胜 34,192,501 34.64% 34,192,501 33.67%
韩丽娜 6,624,830 6.71% 6,624,830 6.52%
广州市鹿山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43,151,795 43.72% 43,151,795 42.49%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
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披露权益变动
报告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其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鉴于“鹿山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
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