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 3 ) 2023 年 4 月 28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陈立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内部宣传栏公
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书面异议、反馈记录。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5)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发表了同意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7)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
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8)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价格调整发表了同
意 意 见 。 2024 年 6 月 7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9)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3 年激
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人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30,000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
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36,000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66,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
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
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66,000 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履
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