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 三达膜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11 17: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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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56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产品种类:银行存款类产品及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
理财产品。
   ● 投资额度及期限: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每笔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但该类投资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每笔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925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额为人民币 152,416.2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45,024.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全部
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1 号”
                                    《验
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11 月 14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
      线项目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
      备制造基地项目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
      与生产项目
           合计             141,000.00      141,000.00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三达膜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
号:2024-038)。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
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每笔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
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
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但该
类投资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
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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