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的解锁/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
的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工作。现将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安排: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激励对象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未在行权期内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
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股票期权数
量或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总人数为 523 人,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8 名离职对象及业绩完成
度未达到 100%的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61,665 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已于 2023 年 11 月办理完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 49.87 万份减
少到 43.7035 万份,授予对象由 43 名减少为 35 名。
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
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 10 名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
期/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解锁
/行权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部分所对应的考核主体业绩完成度未达到 100%的
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271,98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 61,665 份股份期权。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予以调整。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解锁的 2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2 名激励
对象、不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158,150 限制性股票,
注销 10,750 份股份期权。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七次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之日,尚有 27,750 份股票期权到期
未行权;另有不符合/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10,750 份股票期权需要注销。董事会同
意对前述合计 38,5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208,100 份,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2 人,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 11.024 元/份。
三、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日当日止,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符合行权条件后,可行权授予总量的 50%。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不适当人选;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
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
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1) 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营业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收入为 157,201.88 万元,
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1,786.26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 万元,相比 2021 年增长 22.00%,
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超过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20%的
润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业绩考核目标;
据。 (2) 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利
份、购买重大资产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 10,611.72 万元,2023 年经审计
核指标的核算。 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且剔
上述各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中,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 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一达成目标的,即视为公司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公司 响后的数值为 6,057.42 万元,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比 2021 年下降 42.92%,未达到
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023 年净利润增长 20%的业绩考
核目标;
(3)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营业收入或
净利润任一达成目标的,即视为
公司满足上述考核目标。
(4) 综上所述, 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已经达成。
(四)各管理体系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按照管理体 准的公司各管理体系层面(各内
系职能与业务板块的不同,每年制定具体业绩考核标 部考核主体)2023 年业绩考核结
准与指标,推动对各管理体系进行业绩考核,业绩完 果信息,公司所有管理体系考核
成度(A)、目标值(Am)、触发值(An)与对应 ggg 主体的业绩完成度按照公司制定
行权比例(X)如下: 的规则均达到了各自目标值
业绩完成度 各管理体系层面行权比例(X) (Am),行权比例按照 100%的业
(A) 绩完成度进行。
A≥Am X=100%
An≤A
A
注:1、An=80%,Am=100%。
相关股数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
若各管理体系未达到各自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
(An),则该管理体系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
(1)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 2023 年度公司所有激励对象个人
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绩效 绩效考核结果均达标,满足行权
考核结果共有 A+、A、B、C、D 五档。激励对象只有在 条件,可以全部行权;2 名股票期
行权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等级在 C 级以上(含 C 级), 权激励对象已离职,另有 1 名激
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行权期内所获授的 励对象不满足股票期权的行权条
全部权益申请行权。 件,以上 3 人持有的合计 10,750
(2)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各管理体系层 份股票期权须由公司进行注销。
面业绩考核达到或超过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
(An)、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当年考核为达标,则激励对
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各管理体系层面业绩完成度对
应的行权比例(X)×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3)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不达
标,则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条件已
满足,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
权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2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四、 本次行权事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8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符合行权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61,000 份;另有 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业绩完成度未达到 100%,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 665 份。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1,665 份,
已于 2023 年 11 月完成注销。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届满,截至行
权期届满之日,尚有 27,750 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
予以注销;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2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离职和 1 名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不满足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以上 3 人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 10,75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8,500 份股票期权,已于 2024 年 11 月完成注销。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五、 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
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如 果 本 次 可 行 权 股 票 期 权 208,100 份 全 部 行 权 , 公 司 净 资 产 将 增 加
元。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也将受到影响和摊薄,具体影响数据以经
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
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六、 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指定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按国家税务
总局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所得税的缴纳采用由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相关
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股份登记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八、 其他事项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综合服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
务。
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九、 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