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08 16: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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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3725
                 目   录
(1)议案一:《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权利,并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
会的正常秩序。
问和发言;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
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
衅滋事、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侵犯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提交公安机关由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吴启超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参会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称“天隽建科”)与佛山建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智城”)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建发智城以 1,960 万元向天隽建科转让其所持有的佛山
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隽业”)49%股权。天隽建科已全
额支付转让价款,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股权交割后,佛山隽业
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吴启超拟任佛山隽业副董事长、
总经理。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公司与关联方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000 万元。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
       关联方名称       计金额          方累计已发      预计金额         2024 年预计
易类别
                   (元)          生的交易金       (元)         金额(元)
                                 额(元)
销售商
    佛山隽业城市建
品、提                 0.00          0.00     50,000,000    50,000,000
    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劳务
     合计             0.00          0.00     50,000,000    50,0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佛山隽业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乐大道东 1 号 2 栋 1105、1106(仅作办公场
所使用,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志松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10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
和其他建筑业(不含爆破工程);装卸搬运;咨询与调查;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建材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5,493,978.39 元,净资产为
-807,446.23 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系公司参股企业,是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吴启超拟
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
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
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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