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10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6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
许 可 20211351 号 ) 核 准 ,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总 额
万张,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8,150,000,000.00 元人民币,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133,096,400.00 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新希望六和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第 0089 号),募集资
金已确认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生猪养殖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
具体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号
合计 815,00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726,751.50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使用期间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2,600.00 万元人民
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
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0,522.98 万
元(含利息和手续费)。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归还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6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
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594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39,600.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
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9,600.00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预计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
用约 594 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随时根
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
内不存在高风险投资行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00.00万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
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经本次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6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审核意见;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