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4-173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国
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修订稿)》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草案)
(修订稿)”)后,
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和要求,
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草案)
(修订稿)符合《公司法》、
《证券
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关主体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
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
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的效率。
可行,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