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0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基本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部分厂房出租于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检智测”),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租(以
实际交付为准)
。第一年到第三年的租金为 22 元/平方,第四年到第五年的租金
为 24 元/平方,物业费均为 0.4 元/平方物业费,租赁期租金与物业费合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上述交易事项金额已累计达到公司股
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本次对外出租厂房的进展情况
下:
甲方(出租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的描述
莱路交口泰禾智能产业园(新港基地)5 号车间部分厂房,租赁面积为 2,000 平
方米厂房给乙方作为生产使用,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提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
可执行。
作为合同附件,包括名称、型号、数量、现状描述等必要信息。乙方如须对厂房
进行改造的,必须在改造前将改造方案及改造价格提交给甲方,经得甲方审核同
意后方可改造,水电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改造所产生的风险由乙
方自行承担,因改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租赁期满乙方
不再租赁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将改造的内容恢复原状,若乙方拒绝,
甲方有权将恢复费用自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保证金不够扣除的乙方应当另行补
足。
(二)租赁期限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租赁起始日)起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租赁终止日)
止(包括首尾两日),按年整租,租赁期的前三年租金不做调整;第四年到第五
年的租金为 24 元/平方/月,物业费均为 0.4 元/平方物业费。
(三)租金及支付
计年物业费 9,600 元。协商后实际收取租赁价格与物业费共计 537,600 元,大写
人民币伍拾叁万柒仟陆佰圆。第四年和第五年,厂房租赁价格为人民币 24 元/
平方米/月,即每月 48,000 元,年租金合计 576,000 元;此外,收取物业费 0.4
元/平方米/月,合计年物业费 9,600 元。协商后实际收取租赁价格与物业费共
计 585,600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伍仟陆佰圆。该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续租
时的租金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付保证金。合同解除/终止后一周内,在乙方无其他违约情形或扣款的前提下,
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一季度租金。每期付款前甲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需提供指定的收款账
户信息。
抄表数由双方在正式交房时书面确定。
房产文件。在双方租赁合同结束后 15 日内,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工商注册地址
迁出。
(四)违约责任
之二每日向乙方收取房租滞纳金。
完成返租。
金作为违约金,如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当照价赔偿,还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业、整改或罚款等损失,且甲
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出租闲置厂房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
使用效率,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
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对外出租厂房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厂房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