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
?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
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进行。
? 履行的审议程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
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
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8 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6,649,74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9,999,998.48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2,583,631.8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7,416,366.65 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容诚
验字2024215Z0034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999,998.48 元(已扣除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占比超过 30%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理
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资金运营平台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投资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足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
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司章程》以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
募投项目正常运行。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