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
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 、 2024 年 1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20)。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3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89,442,120股的比例为1.5544%,回购成交
的 最 高 价 为 15.83 元 / 股 , 最 低 价 为 10.75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