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资产的补
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广西
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鸿”)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贺州
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以最终拍卖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孙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广西长鸿通过公开拍
卖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
式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上述公告中提及:“9.意向竞买人需对受让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受让方届时
不能兑现以下承诺的,转让方有权无偿收回已转让的正鑫公司 100%股权及转让
前正鑫公司的核心资产。承诺内容如下:
(1)承诺受让方在贺州市境内对相关产业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 28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 80%),取得项目总用地不少于 500 亩,建成年
产不少于 150 万吨的高端改性碳酸钙粉体母粒等相关的全产业链碳酸钙新材料
产业园,并且在取得正鑫公司 100%股权后一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 50%。(2)
承诺在贺州市境内投资建成用地不少于 25 亩且总投资不低于 0.8 亿元的产业研
发中心,用于研发碳酸钙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并且在取得正鑫公司 100%
股权后三年内完成投资。”
现就上述公告涉及的相关承诺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相关承诺中,受让方在贺州市境内对相关产业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长鸿生物降解
母粒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
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与贺州市人民政府签署《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
园项目投资协议书》,在广西贺州建设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30
亿元人民币,计划自购储量约 1 亿方的优质大理石矿,配套研究院用地 50 亩,
项目实施主体为广西长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
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上述项目符合承诺中要求的在贺州市境内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 28 亿元的要
求,无需在拍卖成功后在贺州市境内新增投资 28 亿元。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
广西长鸿已在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上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8.86 亿元,其中用于建
设研究中心投资 0.73 亿元。
本次竞拍是按既定计划推进获取采矿权,交易标的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
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牛塘口大理石矿采矿权”,该采矿权
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4.19 亿元。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有利于整合优势资源,预计将给
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
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由于广西长鸿是否最终拍得上述资产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