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 10 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宿迁
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合市政”)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
已累计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2,484.09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宿城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32100120240059399),为公司与农业银行宿城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32010420240001424)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已累计向公司提
供担保金额人民币52,484.09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
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于2024年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
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32,000万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下属
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
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4,80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50,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07-12
法定代表人 俞伟景
注册资本 42,322.060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宿迁市幸福北路128号
经营范围 自来水生产、供给;供水器材生产、销售,自来水工程安装及维修服务,
水表检验及维修服务;生活、工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饮用水除外);
污水预处理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自来
水、污水水质检测服务。(国家禁止或限制外商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水
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
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财务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企
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3,635,143,272.14 3,680,608,635.83
负债总额 1,880,032,742.11 1,878,504,158.8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755,110,530.03 1,802,104,477.03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27,808,755.27 791,009,979.09
净利润 164,455,558.23 133,384,339.1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
债务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和担
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
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
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
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1,927.1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4,043.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为78.57%。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