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
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
召开;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事项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每次会
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则
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一以
上同意即可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
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
第二次、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
项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可
转债未偿还份额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
最低要求,上述两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是因相同事项连续第三次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4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可转债面值
元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晨丰
转债”,债券代码“113628”。
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浙江晨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的相关规定和约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晨
丰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晨丰转债”2024 年
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628
(三)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四)基本情况:
年 2.5%、第六年 3.0%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即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
(四)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13:00
(五)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浙江晨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七)出席对象:
(债券代码:113628.SH)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晨丰转债”
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议案二:
会议规则>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四、现场投票登记
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9:30-11:30。
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①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②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
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
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
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
书(附件三)、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
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③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附件三)、委托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时间内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有人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
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
“投资者服务
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
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昱、吴嘉榆
联系电话:010-5902 6666
联系电子邮箱:yu.zhao@zdzq.com.cn;jiayu.wu@zdzq.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1 座 22 层
(二)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莎
联系电话:0573-8761 8171
联系电子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
(三)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与会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附件
附件一: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议案
附件三: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55 号文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41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1,5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简称“可转债”)
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87 号文同意,公司 41,500.00 万元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9 月
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采用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由公司股东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港骥飞”)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担保。担保
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
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香港骥飞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基础上择机增加适当增
信方式用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香港骥飞持有的可出质股份数少于需出质股份数时,海宁市求精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求精投资”)就差额部分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
资产提供补充担保。
截至本通知出具日,香港骥飞已质押其持有的 39,523,810 股公司股票为本次
可转债提供担保。
个交易日持续低于晨丰转债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 110%的情形。为保障公司本次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经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质权人代理人中德证券与
公司、香港骥飞、求精投资、魏一骥等协商,拟变更可转债的出质人和担保物,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质人 担保物 出质人 担保物
香港骥飞 持有的公司股票 香港骥飞 持有的公司股票
求精投资 魏一骥 持有的公司股票
求精投资 一定数额的现金保证金(需质押的现金保
证金金额高于“晨丰转债”未偿还本金总
额×120% - 前述出质人已质押股票数量
×办理质押登记的前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价)
具体出质人、担保物的变更由相关出质人与质权人代理人中德证券签署质押
协议或解除质押协议,以使变更后的担保物价值与本次可转债未偿还本金总额的
比率高于 120%。
以上事项,提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附件二
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和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更加便利地履行职责,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实践,公司拟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修订后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自本议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的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 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
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日,并不得晚于债
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3日。债券持有人
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
整。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无其他条款修订。
以上事项,提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
附件三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参加浙江晨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
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
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
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