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31 18:08: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公司
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
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辰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公告后,公司分别实施了 2023 年前三季度
权益分派、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8.71 元/股调整为
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30 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74.84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蓝特光学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