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373 号 209 室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路向前先生主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317,306 99.5839 55,917 0.3889 3,900 0.027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 于 调 整
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罗瑶律师、张大为律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