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4-06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
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对报
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银行签署协议,开展
人民币协定存款业务,存放除进行现金管理外的其余部分募集资金,
期限自协定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除进行现金管理外其
余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
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