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
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化纤预计 2025 年度将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
集团”)、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新疆锦鹭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鹭科技”)、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绿
色纤维”)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预计为 52,700 万元(不含税),2024 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
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29,731.59 万元(不含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在对与白鹭集团、精纺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
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在对
与锦鹭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季玉栋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
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在对与绿色纤维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
时,关联董事姚永鑫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且成交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
大会上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金 2024 年已
关联人 日已发生
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额 发生金额
金额
精纺科技 包装物 市场价 26,000.00 18,295.14 18,295.14
向关联人采
精纺科技 强捻丝 市场价 700.00 540.96 540.96
购原材料
小计 / / 26,700.00 18,836.10 18,836.10
白鹭集团 电 市场价 100.00 50.94 50.94
绿色纤维 水电汽 市场价 5,300.00 1,190.96 1,190.96
粘胶纤
精纺科技 市场价 9,400.00 8,633.44 8,633.44
向关联人销 维
售商品 精纺科技 水电汽 市场价 1,200.00 1,020.15 1,020.15
粘胶纤
锦鹭科技 市场价 10,000.00 - -
维
小计 / / 26,000.00 10,895.49 10,895.49
注:2024 年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金 实际发生
生额占 实际发生情况与
关联交易 关联交 额(截止 额与预计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同类业 预计存在差异的
类别 易内容 2024 年 10 金额差异
务比例 说明
月 30 日) (%)
(%)
精纺科技 包装物 18,295.14 26,000.00 72.76 -29.63 时间性差异
向关联人
针对市场调整了
采购原材 精纺科技 强捻丝 540.96 1,000.00 81.01 -45.90
部分产品生产
料
小计 / 18,836.10 27,000.00 - - /
针对市场调整了
白鹭集团 电 50.94 100.00 0.88 -49.06
部分产品生产
绿色纤维 水电汽 1,190.96 5,300.00 20.65 -77.53 同上
向关联人 粘胶纤
精纺科技 8,633.44 10,400.00 3.96 -16.99 /
销售商品 维
精纺科技 水电汽 1,020.15 1,400.00 17.68 -27.13 时间性差异
氨纶纤 针对市场调整了
华鹭科技 71.91 150.00 0.02 -52.06
维 部分产品生产
粘胶纤
华鹭科技 406.16 180.00 0.19 125.64 同上
维
华鹭科技 水电 70.87 90.00 1.23 -21.26 时间性差异
飞鹭纺织 电汽 928.26 1,200.00 16.09 -22.65 时间性差异
小计 / 12,372.69 18,820.00 - - /
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产销计划等对关联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
异的说明
为。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中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
差异的说明 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
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
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邵长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整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各种纤维及相关服装、
服饰、产业用产品的织造、印染、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原材料、生
产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生产技
术和副产品的销售和进出口、房屋、设备、土地等资产租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
修缮。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白鹭集团(本部)总资产 231,224.59 万元、净资产
元(未经审计)。
白鹭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白鹭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
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二)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大道 17 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
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精纺科技的总资产为 45,119.60 元、净资产为
元(未经审计)。
精纺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
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
精纺科技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
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三)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贾保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肆亿元整
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纤维复合材料、纱、线、纺织品的制造和销售;自有
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对外服务;对外贸易经营;医疗器械、卫生用品销售。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绿色纤维的总资产为 210,663.26 万元、净资产为
(未经审计)。
公司有部分高管在绿色纤维任董事职位,且公司持有其 9.43%股份,为公司
的联营企业。
绿色纤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
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四)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 27(双创中心)西栋 210 室
法定代表人:季玉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锦鹭科技成立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成立时间较短,
尚无具体数据。
公司有部分高管在锦鹭科技任董事职位,且公司持有其 47%股份,为公司的
联营企业。
锦鹭科技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
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
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
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
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产品或劳 交易
协议名称 交易方 关联人 付款方式 签署日期 有效期
务类别 价格
经营服务 包装物、 市场 2025.1.1-
公司 精纺科技 按月结清 2024.10.30
框架协议 粘胶纤维 价格 2025.12.31
经营服务 市场 2025.1.1-
公司 粘胶纤维 锦鹭科技 按月结清 2024.10.30
框架协议 价格 2025.12.31
电供销协 市场 2025.1.1-
公司 电 白鹭集团 按月结清 2024.10.30
议 价格 2025.12.31
水电汽供 市场 2025.1.1-
公司 水电汽 精纺科技 按月结清 2024.10.30
销协议 价格 2025.12.31
水电汽供 市场 2025.1.1-
公司 水电汽 绿色纤维 按月结清 2024.10.30
销协议 价格 2025.12.31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
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
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
为: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
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方案。
六、董事会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
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认为: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
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乡化纤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协 杨惠元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