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4年10
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
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锋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
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制定<舆情管
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