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9 04: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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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
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云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2)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
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结合
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的市场竞争实力。综上,同意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
施主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向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 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
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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