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8 17:03: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徐慧、曾红、王
赓宇、单飞跃、夏劲松,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
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
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审计
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子公
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飞沃科技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