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
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54.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4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
币 98,856,094.3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14,593,905.65 元(含超募
资金 11,272,405.6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
合 计 70,332.15 70,332.15
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59.39 万元,扣除前述
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1,127.2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142.59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预计项目达到
承诺投入 累计投 投资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
募集资金金额 入金额 进度
日期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8,966.16 44,646.67 75.72%
日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434.15 5,701.75 88.62%
日
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4,931.84 1,794.17 36.38%
日
合 计 70,332.15 52,142.59 - -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以
下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由于以景观设计为核心的创新设计行业受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和房地产开
发商的需求影响较大,本募投项目实施以来,政府财政收紧,房地产市场环境变
化,公司设计业务受到的冲击较大,原本为募投项目制定的扩张战略,出于审慎
性的考虑,公司及时调整为谨慎实施战略,同时推进了一系列降本增效的举措,
将公司现金流安全作为底线,降低了扩张速度,使得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于
预期。其次,由于公共卫生事件,本项目关于购置或租赁办公场所选址考察及商
务洽谈有所延迟,最终确定公司与其他若干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南山区留仙
洞七街坊 T501-0106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
行合作建设开发(简称“总部联建大厦”),并根据《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
留仙洞七街坊 T501-0106 地块协议书》关于地块建设进度的约定,拟将本募投项
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
情况下,计划将募投前述项目的建设时间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相关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基于公司业务多样性的原因,外采系统无法满足公司的需求,因此公司部分
业务系统以自研方式替代了对外采购,在自研模式下发生的部分人工成本等支出
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支出。其次,由于公司总部联建大厦尚
在建设中,原配套总部大厦所需的大规模机房基础建设及服务器软件投入,目前
采取服务器租赁托管模式解决需求,因此本项目募集资金支出减少。再者,在项
目建设过程中,行业、下游市场发生一定变化,公司扩张规模节奏有所调整,因
此部分建设项目,如网络建设投入和业务系统等的效益预期发生变化,公司对相
关支出较为谨慎,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减少。因此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经审慎
决策,拟将该募投项目建设进行调整,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计划将募投前述项目的建设时间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公共卫生事件及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
内完成建设。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在保持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计划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
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奥雅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光大证券对奥雅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小虎 韦 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