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全体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
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金额的议案》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国机财务的每日存
款余额(含相应利息)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3000万元,期限为2024年至2026年;其它服务业务和金额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后并发表独立意见: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金额的调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
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丁宝山、张增华、邓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