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4 23: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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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优利德
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优利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19.11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5,525,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
用人民币 48,665,534.4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合计                             42,495.00
注: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 6,336.74 万元(具体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实际具体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
户。
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建设项目”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530 万元(最终以剩余的募集资金本金利息之和为
准)变更使用用途,用于新增募投“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仍为
优利德。
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505.1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
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新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预计投资总额        预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实施主体
                                  (万元)         资金(万元)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
      像研发中心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预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实施主体
                               (万元)        资金(万元)
            合计                  8,034.58     8,034.58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产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计划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
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
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六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协定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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