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就审议
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
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本次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翊民 杨希勇 车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