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24 19: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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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
诚事务所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
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
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
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律
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立红,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煌杰,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浩,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预计公司 2024 年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基本持平,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金
额。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
场价格水平与该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通过对容诚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各项要求,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
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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