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 骆驼股份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4-10-24 1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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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对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控
制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
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金融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
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应当存在
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金融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
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
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
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
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
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四)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
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
套期保值;
  (六)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
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七)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心、国际事业部、铅酸电池板块、再生板块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司仅限于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的数量。
保值业务。
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
合,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运营管理部、会计核算
及资金调拨单位、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单位、其它相关业务单位。
包括:
执行副总裁、再生板块负责人、铅酸电池板块负责人、再生板块运营管理部负责
人、集团法务部负责人、集团采购中心负责人、集团财务部负责人、各业务相关
基地负责人。
风险敞口信息、制订并调整交易方案并报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审批、执行并跟踪、
管理套期工具。
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
责,确保能够相互监督制约。
确认、按照会计准则对公司套保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况,负责与结算业务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
计、核算,做到账目准确、清晰。
情况。
行经济公司资金账户和公司资金账户间的资金转账任务,严禁任何其他部门和个
人的资金转账行为。
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其
主要职责为:
提供资金使用风险建议;
象,包括公司采购中心、国内配套销售中心、国内后市场销售中心、国际事业部、
各生产基地。其主要职责为:
售、预期商品购买、库存商品等数据;
操作。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衍生品交易的品种、额度及期限等进行
合理预计,额度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授权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在额度以内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
应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需要董事会重新进行预计和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授权的额度。
程序批准相关衍生品交易后,公司(包括各基地的交易头寸)在执行相关决议从
事具体衍生品交易时,还应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以下的(含 5000 万元),或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在 50000 万元以
下的(含 50000 万元),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副组长(总裁)审批;
元、且低于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或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超过 50000 万元、且低于 90000 万元(含 90000 万元),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组
长(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增加保证金。
口未了结,该保值头寸可继续持有。现货敞口了结后衍生品头寸应对应平仓,衍
生品盈利部分不能增补为授权额度,当年套期保值总额度仍按以上标准执行;
场等因素的变化提出授权额度调整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按调整后的授权
额度执行,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则仍按原授权额度执行。
最大资金规模、目标价位等)重大事项做集体决策;运营管理部在套期保值领导
小组授权范围内做决策;公司下属各基地在获得授权后可以开立交易账户,但没
有决策权,只能将各自保值需求(品种、数量、方向、价格等)上报公司,由套
期保值领导小组或运营管理部决策,并统一进行衍生品操作。
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授权期限。衍生品交易授权书的授
权期限为一年。衍生品交易授权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发。
利。只有授权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才能行使该授权书所列权利。
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原授权书授
予的一切权利。
  相关业务单位须保证信息流转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对被套期项目的风险敞口
信息及时汇总至运营管理部。
案,报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批准。
金、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止损区间等。
敞口。
统 OA 发送至相关人员;会计核算单位将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电子账单发送
至风险控制员进行审核并留档。
套期保值领导小组。
工具持仓进行头寸管理或平仓操作,报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批准后参照上述流程执
行。
理、专款专用。
责人、集团财务部负责人、相关基地负责人、公司总裁审核确认后,通知公司财
务部办理入金业务。
保证金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拨。
次日,紧急情况需要补充保证金则当日晚 20:30 至次日 02:00 安排入金。
风险度前提下进行资金计划,由相关业务单位财务通过 OA 办公系统,经运营管
理部负责人、集团财务部负责人、相关基地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知会公司财务部
并办理出金业务。
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就金融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
发事件。
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变化报告至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更换经纪公
司。
金监控中心账号及密码、资金账户密码。
责。风险控制岗位不得与衍生品业务其他岗位交叉。
的原材料进行的保值,若不是,则须立即报告套期保值领导小组。
规定的头寸强制平仓。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保值方案操作造成的强平损失由公司
承担,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保值方案操作造成的强平损失要对相关责任人追
责。
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
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
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括宏观经济分析、用铅行业供需基本面、短/中/长期铅价趋势预测及相关分析。
值领导小组、涉及该批套期业务的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报告当日新建
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平仓头寸情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
算台帐并向财务部负责人及风险控制员报告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
金使用状况等信息。
分析讨论并采取对策;相关人员按照会议决策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值领导小组,责成经纪公司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再向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损失。
消除或减少错单造成的损失。
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相关业务单位财务部门对套期保值对单风险管理台账中已完成套期项目进
行定性评估,判断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而产生的公允价值或现金
流量是否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进而对公司套期保值是否有效做出评价。
案执行;更高要求是能否通过金融手段提升套期保值的综合损益。
员,严格遵守制度和执行方案,风险由公司承担。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的资金拨
付、下单交易等行为,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报告义务的,由行为人对风险或损失
承担相应个人责任;公司将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
事责任。
进行奖励。
或部门对应的奖惩措施。
算分析并汇总,评价并出具保值效果分析报告,并提请财务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
惩的考核基准。
期保值工具的相关人员。
效考核的基准。
件,按照被套期项目信息准确性、方案制定及执行的误判、套期工具执行过程中
错误等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或损失情况进行资金惩罚。
  发生无效保值后,由公司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事
件调查,落实事故责任人,在排除不可抗力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惩罚。
进行绩效奖励,奖励基准为(综合损益-200 万元)*1%,即综合损益超出 200 万
元部分的百分之一,奖励分配按决策的形成、执行、落实的参与度进行分配。
  分配方案:运行被套期项目的各基地和部门负责人按照各单位的综合损益情
况给予奖励基准的 2%-8%的资金奖励;每周价格研究并参与制定决策人员给予奖
励基准的 5%左右的资金奖励;主导并确定方案人员给予奖励基准的 5%左右的资
金奖励;执行方案并运行套期工具给予奖励基准的 5%左右的资金奖励;资金风
控及信息收集等相关协助人员给予奖励基准的 3%左右的资金奖励。以上奖励根
据参与情况可进行叠加计算。
在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
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公司披露的套期保值事项至少应包括:套期保值的目的、衍生品品种、交易
工具、交易场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最高合约价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等,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应当明确说明拟使用的衍生品合
约的类别及其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明确两者是否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
系,以及如何运用选定的衍生品合约对相关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当对
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果进行说明,包括持续评估是否达到套期保值效果的计
划举措。
公司在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
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
后适用前述规定。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
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者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
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果进行全面披露。套期保值业务不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或者未
适用套期会计核算,但能够通过衍生品交易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可以结合套期
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等说明是否有效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公司对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衍生品业务开户文
件、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发文及批复文件等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保管,保管
期限至少 15 年。
  公司衍生品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
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交易密码、资金密码等与公司衍生品交易结算等有关
的信息。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定期披露及临时披露内容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根据
上市公司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运营管理部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报董事会
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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