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23 09: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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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4-06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3),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同意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后续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不超过 2022 年 3 月
告》(公告编号:2021-035)。
  回购实施期间(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按规定披
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已实际回购
公司股份 513,314,385 股,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4.57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人民币 4.1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204,755,280.50 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
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方面的要求,以实际
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考虑到上述回购股份存续期内公司
未使用回购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时间即
将期满三年,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 513,314,385 股全部予以
  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
  数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
  理层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类别                                    变动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34,929,000      2.63            0          834,929,000      2.6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965,652,312   97.37       -513,314,385   30,452,337,927   97.33
股份合计        31,800,581,312    100        -513,314,385   31,287,266,927    100
       注:以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为准。
       四、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影响
       注销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
  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
  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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