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23 08:22: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0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13,475.00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7,289.36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002.2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4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计划用募集            截止2024年9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投入             实际累积投入金额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
     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合计               34,224.00     34,000.00                1,812.73
       注: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年产6万
     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已变更为“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
     系列产品项目”。
     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
     建设的议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的议案》,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
     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用募集              截止2024年9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投入               实际累积投入金额
     造项目
            合计               300,683.36                -            63,139.59
       注1:序号1“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变更为序号7“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序号7计划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注2:序号5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公司超募资金70,183.36万元扣除已制
定用途的57,500.00万元后的余额,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2022
年末,公司实际投入序号5金额为超募资金尚未制定用途本金12,683.36万元和超
募资金存放至该账户(账户号为9550880214574100993,现已注销)累计利息
   注3:序号6“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额为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剩余的募集资金34,774.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32,187.27元,其余为募集资金
产生的利息收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
须符合以下条件:
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
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投资部、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流动性好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核实。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受
到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瑞丰新材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瑞丰新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