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在福建省邵武市经
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WANG
CHENGRI(王承日)、郑宇润、洪春常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
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3.00 元(含税)。以最新的公司股本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为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18,785,293.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
事会提名王承辉先生、王芳可先生、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
黄春荣先生、郑宇润先生、聂志明先生 6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
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承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王芳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 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黄春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提名郑宇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提名聂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
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
事会提名葛晓萍女士、梁丽萍女士、董学智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葛晓萍女士、梁丽萍女士、董学智先生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丽萍女士、董学智先生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葛晓萍女士自 2020 年 11 月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6 年 11 月任期将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
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六年"。公司将依法在葛晓萍女士任期届满前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工
作。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
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葛晓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梁丽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董学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
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14:30 在福建省邵武市经
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办公大楼 2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权,本科学历,2006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今,任福建中科远翔纳米材
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无机盐协会无机硅化物分
会副会长、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双
百计划”之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企业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承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338,833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 64,540,000 股的 47.01%,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芳可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总
经理 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权,本科学历,2014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固
锐特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福建远驰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福建博众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64,540,000 股的 0.05%,与公司董事长王承辉先生为
父子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
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今,任福建固锐特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长王承辉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
资格和要求。
留权,200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
任公司董事、采购部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固锐特硅材料
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春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713,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64,540,000 股的 7.3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留权,硕士学历,2012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任投资二部总经理助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福建远
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宇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任职的福
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 5%以上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的管理人,郑宇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权,本科学历,2013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0 月至今,
任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任福建博众新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志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64,540,000 股的 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权,农工民主党员,财会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
估师。2010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兼厦门分所所长;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立
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负责人;2019 年 6 月至今,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顾问;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盈信(厦门)法财税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北京小金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年 12 月至今,任厦门渡远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晓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留权,本科学历,教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福建省财政学会理事。
年 12 月任武夷学院教师,2021 年 7 月至今任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
权,中共党员,经济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院务委员、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
任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学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