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急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
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应急转债”,债券代码“123048”)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9.18 元/股)。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若公司股票在
转股期内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9)297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8,189,312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18,931,200 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债券简称“应急转债”,债券代码“123048”。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4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4 月 9 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应急转债”自
(1)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963,186,53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2355 元(含税)。应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963,221,42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0172 元(含税)。应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963,237,10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518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499,245.78
元(含税)。因本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较小,经计算,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后,应
急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8.86 元/股。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应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7.056 元/股,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6.952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
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因此
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应急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7.056 元/股。根据《募
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应急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7.06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四)可转债回售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急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
回售申报期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相关文件,“应急转债”本次共回售 10 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应急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急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
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根据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应急转债”本次共回售 0 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应急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预计触发“应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9.18 元/股)。若
在未来触发“应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
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
审议是否赎回“应急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