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
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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