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公告张贴的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
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
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其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结合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