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4-10-18 22: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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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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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在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独
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 人。
  会议由独立董事宋小保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
求。我们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
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小保           李昇平
                       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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