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 远达环保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0-18 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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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4-31 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环保”
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30 以
现场方式在公司本部 1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董事 11 人,委托出席 0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斌先生主持,所有
董事全部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对照上述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认真自查,经分析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暨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实质条
                   — 1 —
件。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
                             )
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有关精神,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
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
                    )购买其持有五凌电
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63%股权、向湖南湘投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国际”
               )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 37%股权
以及向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公司”
                           )购
买其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洲水电”
   )64.93%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 2 —
君回避表决。
  (1)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五凌电力 100%股权
和长洲水电 64.93%股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2)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中国电力、湘
投国际、广西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3)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截至《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五
凌电力和长洲水电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及
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
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最终交
                  — 3 —
易价格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4)对价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
      交易   交易标的名称
 序号                                     可转债        对方支付
      对方    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其他
                                        对价         的总对价
      中国   五凌电力 63%的
      电力      股权                                   标的资产
      湘投   五凌电力 37%的                               最终交易
      国际      股权                                   价格尚未
      广西    长洲水电                                    确定
      公司   64.93%的股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5)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人
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 4 —
   (6)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
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或者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80%(元/股)
注:交易均价的 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6.5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经过除息调整后的
本预案披露前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规定。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
                     — 5 —
意注册。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
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
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
  配股:P1=(P0+A×k)/(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
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
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7)发行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
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并按照
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视为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捐
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
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 6 —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
发行数量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8)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中国电力、广西公司已出具承诺:
  ①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
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本次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通过
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本次交易
前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
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②如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
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③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行为不受
上述限制。
  ④若上述锁定与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
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 7 —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交易对方湘投国际已出具承诺:
 ①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
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②如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
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③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行为不受
上述限制。
 ④若上述锁定与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
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如
有)
 ,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按照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10)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全部新增发行的股份将
               — 8 —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11)过渡期损益安排
  鉴于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
对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将于本次交
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协商安排。若有关安排与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意见不相符,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12)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各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
协议》第六条本次交易的实施约定了交割义务,协议规定的生效条
件全部成就后,交易对方应配合上市公司签署根据标的公司的组织
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
公司名下所需的标的资产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全部文件,应尽
快将上市公司记载于标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办理完成本次
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交易对方应配合办理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相关
手续,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基础信息、
股权架构信息、说明、承诺等文件(如需)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标
                — 9 —
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上市公司自交割日起即
成为标的公司股东,享有该等股权完整的股东权利,标的资产的风
险自交割日起由上市公司承担。
  根据各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框架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
                           “违
约方”
  )不履行或不完全或不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违
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
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方(“守约方”)有权决定采取一种
或多种救济措施。
  本条约定的守约方的权利和救济在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
条款无效或终止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
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 10 —
君回避表决。
  (2)发行对象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3)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
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
                — 11 —
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竞
价结果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 12 —
君回避表决。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
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标的资产在
建项目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中介机构费用
等用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述募集
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 13 —
君回避表决。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如有)
   ,将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比例
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 14 —
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交易,公司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
                 — 15 —
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同意公司与中国
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
件的《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
限公司、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框架协议》
     ,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方案、发
行方案、标的资产、对价及支付方式、锁定期安排、过渡期损益安
排、债权债务和人员安排、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违约
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国电力
和广西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湘投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
后,预计湘投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5%,将构成上市公
                — 16 —
司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应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
组上市的议案》
  截至《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签署日,本次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电力,
但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电投集团,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此外,上市公司近 36 个月内实际
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 17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
的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
件,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
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
                    — 18 —
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
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2)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3)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公司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
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的情形。
             — 19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力 63%股权、湘投国际持有的五凌电力 37%股权、广西公司持有的长
洲水电 64.93%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
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作了特别提示。
                   — 20 —
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
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
少关联交易、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与本公
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21 —
   剔除同期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因素影响后上涨 6.26%,
剔除万得环境与设施服务指数(882432.WI)因素影响后上涨 2.60%。
在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
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存在异常波
动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的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
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
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
                    — 22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
形的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
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
                    — 23 —
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
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
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4 —
(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之规
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
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
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
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
况。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
明》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 25 —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
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
该等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与本公告
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
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 26 —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并披露的法
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依照公司本次交易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交易
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与独
                    — 27 —
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或调整相关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
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支付方式等具体事宜。
册情况以及市场具体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方案,全
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切协议和文件。
署有关审计报告等发行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
现金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等的规定和政策发
生变化,根据新的规定及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
关事宜。
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
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切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公
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复文件,则该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 28 —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派出董事吴连成、刘向杰、张海健、彭跃
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
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在通过《国家电投集
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后,暂不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通过
的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待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
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
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告股东大会通知,由股东大会对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进行审
议。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
现任 4 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 29 —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与本
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要求,公司在 10 月 19 日披露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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