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均含本数),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6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 亿元、回
购价格上限 58.6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 6,825.9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2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58.60 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 5,119.4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4%。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公告编号:2024-061)、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
实施回购股份 240.3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42.96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0.82 元/股,成交总额为 10,000.1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