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特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
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 2023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如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 年 9 月 29 日开始重新
起算,若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
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082 号)
核准,中信特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0 万元(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期限 6 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 5,000.00 万张,每张面值
(含增值税)
、评级费、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本次发行相关费用
(不含增值税)后,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 4,978,723,584.91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209 号
《验资报告》
。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328 号
文同意,公司 5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债券代码“12705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3 月 3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2 年 9 月 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2 月 24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47,143,433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分配的资金来源为前期经营积累及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本
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特转债的转股价
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 25.00 元/股,调整后中特
转债转股价格为 24.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
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
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 24.20 元/股,调整后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 23.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5,047,156,43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646744 元(含税)
,
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 23.50 元/股,调整后中
特转债转股价格为 22.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根据 2022 年 7 月 29 日发布并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2024 年 9 月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2.94 元/股的 80%(即 18.35 元/股)的情形,
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
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
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