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4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持有广东省广新
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2.80%股权,广新研究院是公司的参股
公司,是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进一
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将持有的广新研究院 2.80%股
权转让给广新集团(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新集团控制,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广新集团
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肖继辉全部出席,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广东省广新创新研
究院有限公司 2.80%股权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2.80%股
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强、成有江、熊勇回避表决。
本次股权转让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5063471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00 年 9 月 6 日
注册资本:50 亿元
法定代表人:肖志平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 1601 房
经营范围: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合金材
料及型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电子基材板、动力电池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药、
生物药),食品(调味品、添加剂);数字创意,融合服务;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
术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现代农业开发、投资、管理;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国际经
济技术合作;物业租赁与管理。
股东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90%,广东省财政厅持股10%。广东省人民政府为
实际控制人。
财务状况: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广新集团 资产总额 1,057.18
亿元 ,净资产 413.19 亿元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21.80 亿元,净利润 23.43
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广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广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情况:广新集团不存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24734422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39,681.51 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上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 1302 房
经营范围:研究和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股东情况:广新集团持股91.60%,佛塑科技持股2.80%,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持股2.80%,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0%。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财务状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广新研究院资产总 额 40,626.55
万元,净资产 39,164.71 万元,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32.28 万元 ,净利
润 -2,148.75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广新研究院未经审计资 产总额
万 元 , 净利润-1,352.94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广新研究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广东省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为清产核资审计基准
日,广新研究院总资产账面值为 392,271,524.56 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6,173,361.69
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386,098,162.87 元。
经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广新研究院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
公司持有的广新研究院 2.80%股权对应的权益价值为 11,186,463.38 元。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企业产权,转
让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不低于标的
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 11,186,463.38 元(含本数)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准日(即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即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损益,由受
让方承担和享有。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将持有的广新研究院 2.80%股
权转让给广新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
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总金额38.44万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肖继辉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
公司 2.80%股权的议案》。经与会人员对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必要性、政策依据、
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及对公司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讨论。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属于
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
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