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 2024-06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人民
币27,066.4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58.78万元,符合募
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8 号核
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人民币 882,299,962.48 元,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8,542,999.62 元(含
税)后的余额 873,756,962.86 元划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承销费、保荐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携募投项目相关实
施主体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3
年年报数据更新版)》(以下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
决。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项目名称
号 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
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
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
合 计 109,202.81 94,835.49 87,185.74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㈠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把握市场
机遇并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
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前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人民币 27,066.4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 投入资金 金置换金额
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
目(一期)
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
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
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仓储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
项目
合计 80,802.81 61,035.49 27,066.44 27,066.44
㈡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 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 , 公 司 已 用 自 筹 资 金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币 1,044.25 万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
发行费用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值
(不含增值税) 金额
税)
发行相关的印花
税及其他费用
合计 1,044.25 158.78 158.78
㈢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
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 011338 号)。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 27,225.22 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人
民币 27,066.4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58.78 万元,募
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
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24
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225.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
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说明书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㈠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
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该行为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7,225.22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
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 011338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行费用的情况。
㈢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